【十二】原创游戏小说《野人纪》 之 瓦夏的灵兽悠悠
本帖最后由 凯-岗 于 2010-1-18 16:49 编辑
长篇小说连载《野人纪》
十二、瓦夏的灵兽悠悠
这一天,同学们来到兽栏,开始向亚努老师学习驯养动物,培养灵兽。
灵兽的作用,我们通过瓦鲁维那只壮烈牺牲的黑额獒已经略有了解,这种关系远非人与宠物的关系,也不仅仅类似于猎人与他的猎狗。灵兽是已经人化的兽,与主人灵魂相通,只保留了野兽的肉体与机能,按西方伦理,它们其实可以算是人了,如果它们能等上十万年,没准可以通过基因工程克隆技术改造成人体,或者通过矫形手术整容整成人形,这样它们就可以得到人权,上街游行或者进议会打架。
驯养灵兽是学位课程,而且必须带着已经驯养成功的灵兽参加毕业典礼。亚努老师只负责教你驯化的方法,养不养得成是你的造化。许多前来凯岗学艺的人都是折在这一关上,得不到学位的比例与现代大学生卡在外语成绩上的比例差不多。略有区别的是,我们学了外语基本上没什么用,为了一门没用的课程拿不到学位实在很冤,而瓦鲁达他们学会驯化灵兽非常有用,天天用月月用年年用,所以学不好当不成公务员也是活该。
在这门功课上,瓦夏展现出她的天赋,连亚努老师都惊讶于瓦夏居然懂那么多种动物的语言——这与今天有人懂十八国外语是一样令人佩服的,只有我不怎么佩服,因为我懂一百多国汉语。在野人时代,懂得兽语有如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懂外语一样,很吃香的。瓦夏的兽语完全是自学成才,无师自通,更让亚努老师赞赏。驯化灵兽的关键是要先学会一些基本的兽语,比如:“听话”,“不听话就揍你”,“再不听话就把你宰了!”之类,等野兽弄明白你的意思了,开始听话了,你就教它学会听懂人话——能学会说人话的极其少数,那种有语言天赋的灵兽奇货可居。瓦夏会说兽语,让野兽明白不听话就把它宰了吃掉是很容易的事,不需要像瓦鲁达那样比划了半天都没办法让那只小獒正眼瞧他一眼,更谈不上沟通。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个道理十万年前的野人就已知道,他们驯化灵兽也是从小养起,最好是刚刚出生孵化的,还没沾染上野兽的恶习,先学做人。因此学生们先去野外捕猎自己所需的幼兽。亚努老师说,选择什么灵兽基本上能说明这个人的品性,但这一点在瓦鲁达身上行不通,因为他的选择是瓦鲁维的选择,属于继承性质,虽然小獒是他亲自到野外抓回来的。亚努老师看他很费劲地折腾那只小獒,摇摇头说:“灵兽和主人要讲缘分,这个小东西不适合你。”
亚特的灵兽是一只剑齿虎,但不是上回捉的那只,那只被提炼了魔核的小虎已经失去了灵魂,做不成灵兽,这一只是新捉的,属于少年剑齿虎,剑齿已经长成,牙尖锋利,晶莹亮白,亚特因此为它起名为“刚牙”。依果的灵兽是一只小翼龙,这个选择出乎同学们的意料,大家原以为她会选择一些比较温顺的食草动物,比如三趾马、麋鹿之类,没想到她选的却是猛禽。而瓦夏的选择就很在情理之中,她选的就是一匹刚出娘胎的三趾马,那时候人类还没有把野马驯化为家马,骑在马背上代步,而且这种三趾马虽然速度很快,却不宜乘骑,因为它还没进化出坚硬耐磨的马蹄,三只脚趾的软蹄只适合踩在湿厚的草地上,因此三趾马对人类基本上没有什么价值,马肉很酸很硬,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拿来填肚子。也不知道瓦夏选择这种灵兽是否有提前帮它进化出马蹄,然后策马扬鞭驰骋千里的意思,就像我们现在搞基因改造克隆怪物一样。
其他人选择的灵兽都没有什么问题,只有温诺的灵兽是一只幼年原肉赤兽。亚努老师提醒他这事很危险,这种猛兽很难驯化,因为它会冬眠,一觉醒来什么都忘了,把主人当成他过冬储备的食物,除了艾卡大人带的灵兽是原肉赤兽,还没听说过有第二个人能把这种患有健忘症的巨型猛兽驯化成功。亚努老师劝温诺放弃原肉齿兽。灵兽是可以随时驯养,随时放弃的。在没有养到合适的灵兽之前,温诺还舍不得抛弃这只原肉赤兽,何况只是实验性质。
在这堂实验课中最终出彩的是瓦夏,那匹三趾马很受大家欢迎,七嘴八舌要给它起名字,但瓦夏已经想哈了名字,叫做“悠悠”。
刚出生的“悠悠”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生命就是瓦夏,很自然就把她当成了它妈,虽然这个妈长得像怪物——相对于三趾马而言。“有奶就是娘”在兽界也是真理,被瓦夏用羚羊奶喂了三天,就进入了“子不嫌母丑”的意识形态,整天跟在瓦夏屁股后面,吐着舌头乱舔。但在瓦夏看来,这匹三趾马才真叫做丑,从娘胎出来就长着胡子,一点没有小朋友嫩滑乖巧的相貌,浑身又黄又灰的稀皮松毛,颜色不纯不说,还不肯长一个方向,东歪西倒不成体统,四条腿细长无肉,更不幸的是,由于一出生就没踩在湿软的草地上,被抱回来后一直就只能踩石板,脚子上三只脚趾就没能长好,被硬邦邦的石板磨掉了外皮,挤歪了趾骨,囫囵挤作一团,重新愈合,长成一堆疙瘩肉。四只蹄子就是四团肉疙瘩。这当然是瓦夏自己的过失,所以觉得愧疚,亡羊补牢,带着“悠悠”找遍了城里的巫师——他们兼职做医生。但巫师们也拿这四只肉蹄子没办法,建议瓦夏把马做成马肉干,肉蹄子可以炖汤,富含胶原蛋白……瓦夏最后在她哥哥的脑袋上找到了解决办法,用瓦鲁达做头盔剩下的犀牛皮边角料,给“悠悠”做了四只——不能称之为鞋子,因为其主人不是人,左翼只能称之为——皮套,裹紧了缝住四蹄,在脚后跟缝死,这样“悠悠”走路就可以垫着犀牛皮,不会再让石板磨破了脚趾。也不知道这块犀牛皮是被犀牛们祭炼过,还是它原本的主人也是犀牛族里的巫师或者圣人——应称之为圣牛,这块与众不同的犀牛皮不但能在瓦鲁达头上获得恢复性成长,到了“悠悠”脚下也一样生生不息,顽强地长成马蹄的一部分,而且越长越厚,越长越硬,害得“悠悠”经常无端端自己找条石板路撒开蹄子狂奔一气,却是为了磨一磨长得太厚的犀牛皮蹄子。从此以后,这匹三趾马成为那个时代独一无二的硬蹄马,时常在城墙上裸奔,在碎石滩上踢石子打水里的鱼,一打一个准,还可以跳进火堆跳舞,直到把篝火全部踩灭。
“悠悠”身上当初很让瓦夏看不顺眼的黄灰杂毛,后来渐渐都褪了色,全都变成了白色,很纯很纯的白毛,于是一幅美女骑白马的风景就经常出现在这个远古时代的荒蛮大陆上。如果配上参天入云的大树,远处大岩石后面虎视眈眈的剑齿虎,以及万里晴空飘来一团棉花一样的白云,白云下面是黑云,黑云下着密雨,雨里盘旋着一只两眼发光的翼龙,这幅风景就属于野人纪晚期艺术作品,早期不是这样的,早期是美女驮着一匹黄灰杂毛的小马,行走在石头砌成的街道上——在那马蹄还没与犀牛皮长到一起的时候。也许是因为曾经骑在瓦夏背上走街窜巷寻医问药,“悠悠”觉得欠下了瓦夏一份人情,从此才让她骑到自己背上,成为史上第一个骑马的人。那时候当真是没人敢骑马的,因为马鞍、马缰、马蹬之类的东西都还没发明出来,骑马就相当于练杂技,要有高超的平衡能力,更重要的是,那时候的马很有尊严,追求马权,让人骑在背上是奇耻大辱,宁死也不屈。另外一点是,三趾马确实不宜骑乘,“悠悠”如果不是长了犀牛皮马蹄,瓦夏就算骑上去也没用,如果不讲求速度,骑牛更合适。
关于瓦夏的灵兽“悠悠”,因为此后还有它很多故事,这里必须多些交代一下它的来历。传说这匹马不是一匹简单的马,在它降生那天,天降祥云,笼罩着它爹妈居住的那片水草,当天马群里还发生了一件异事,所有的马都拉肚子,头马以为河洼里的水被污染了,决定带着大家离开。但“悠悠”它妈怀孕临产,行动不便,只好留了下来,在瓦夏出现在河边时,“悠悠”它妈生了,就像卸下一个负担,即刻起身逃跑。悠悠就这样恰好掉到了瓦夏手中。这说明“悠悠”与瓦夏有着亚努老师所说的那种“缘分”,注定就是要降生给瓦夏做马的。这个故事有着很明显的编造痕迹,聪明人一听就知道这是瓦夏讲给“悠悠”听的,目的是让“悠悠”死心塌地给她做马。但凑巧听到瓦夏讲故事的人不那么聪明,就把这个故事传了出去。由于瓦夏是城里的名人,这个故事很快就传遍了全城,没几天又传了回来——通过其他同学的灵兽,传到了“悠悠”的耳朵里。“悠悠”是一匹聪明的马,当它发现自己的长相与瓦夏截然不同时,就知道那不是它妈,先前的误会变成了猜忌,所以瓦夏才会给她编造天降祥云天生神马天生你才为我用的故事,并且告诉它说,你根本就没有父亲,你是上天的雨露降到你妈身上才有的你。其实“悠悠”有父亲,只是连它妈都不知道是谁而已。“悠悠”对自己如此奇异而注定的天命有些将信将疑,但当这个故事在城里绕了个大弯绕回它耳朵里之后,它对瓦夏是彻底心悦诚服了,并痛下决心让瓦夏骑到自己马背上来。这个复杂而弯弯绕的过程,就是亚努老师传授的驯化灵兽法门之一:洗脑。历史以及当前的事实证明,洗脑手段非常有效,“悠悠”从此高昂着马头,挺胸扬蹄,俨然马中之王,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马也,必先洗其心脑,磨其掌蹄……
以上事实证明瓦夏在驯化灵兽方面确有天赋,不仅仅是掌握了十八国兽语那么简单,而是能把掌握的技能化为实用。相比而言,她哥哥瓦鲁达就显得笨拙许多,那只小獒任他折腾许久,死活就是不肯吃饭,以绝食相抗。瓦鲁达多次举起把柄大木棰吓唬它也没用,完全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意思。无可奈何之下,瓦鲁达放弃了这只小獒。相处多日,虽然给它气个半死,瓦鲁达对这只獒还是产生了一点感情,不忍拿它炼了魔核,也不忍宰了下锅,虽然有同学很想和他一起做一锅獒肉乱炖。于是就送给了依果。依果自从还原三锥齿兽之后就玩上了瘾,满世界抓野兽回来,先提炼了魔核再祭炼还原,炼出一屋子莫名其妙的怪物。比如她曾经祭炼出一只比猫还大的蚊子,尖嘴如长锥,逮谁叮谁,一顿能吸掉一只羚羊的血,然后扇着翅膀满屋乱撞,在墙壁上喷血作画,画出四幅超现实主义作品。还曾经炼出一条长翅膀的鱼,这条鱼被自己的翅膀弄糊涂了,搞不懂该生活在水里还是待在天上,坐在板凳上苦苦思索,俨然一位思想家。还炼出了传说中的会走路的植物,一株长有四条粗腿的大仙人掌。由于没想到仙人掌会走路,疏于看管,这株仙人掌半夜溜出门外,到街上闲逛。不曾想凯岗城是就着山势而建,街道多有坡度,这仙人掌初学行走,还掌握不好平衡,又是头重脚轻的身材,一失足滚下了坡,一路滚下来,仙人掌上的刺扎了许多箩筐、尿桶、板凳之类的物品,向着城门狂奔而去。所幸是夜里,街上无人,否则那些长刺扎的就不是杂物,而是许多个活人。守门卫兵远远看见一个长着四条腿的怪物挥舞着几十个尿桶状的武器勇猛袭来,即刻竖起长矛严阵以待,却被那些尿桶砸得屁滚尿流。仙人掌撞开城门一路飞滚下山,消失在茫茫夜幕里。有一名卫兵被夹在仙人掌的长刺中间,脑袋扣着尿桶,一直陪着仙人掌滚到山下,醒来后发现仙人掌已经死了,就把尸体拖回城里,挂在旗杆上示众,以显示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依果看到旗杆上已经干瘪的仙人掌,才知道是自己闯的祸。但庄严的法律也没能阻止依果勇于探索的精神,依旧不断地祭练各种各样的怪物。所幸祭炼出来的生命都极其短命,基本上活不过一天,那条长翅膀的鱼自始至终坐在板凳上思考它的鱼生重大问题,当了一整天的思想家,至死都没想明白自己到底应该生活在水里还是待在天上,其实这个问题已有答案,既然它终其一生都坐在板凳上,那么它这辈子就只生活在陆地。
莫戈隆老师在第一堂课就说过,祭炼有三大法则,第一就是不能混合祭炼灵兽,不定会炼出什么妖怪出来。虽然正常情况下炼出的活物极其短寿,但妖怪即便只活半天,它的破坏性也是难以预料的。但依果并非循规蹈矩之辈,又是少年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偷偷拿羚羊、蚊子、獒犬去祭炼,犯了巫师的大忌,如果是别人,基本上可以直接开除并永远失去做巫师的资格。幸亏莫戈隆老师是依果家亲戚,替她瞒下了真相,却把她狠狠训了一通,逼她发誓永远不再混炼活兽。莫戈隆老师说 ,大约在五十年前,曾经有一个天才巫师,因为儿子在与野兽作战中被一只霸王龙活活吃掉。悲愤的巫师追踪那只霸王龙整整三个月,与之苦斗三天,最终用一张巨大的挂肉网把霸王龙活捉,然后在一块大岩石上凿了口大锅,将霸王龙扔了进去,再去找他儿子的尸体,却只看见一大堆蛆虫,于是把那一堆蛆虫与霸王龙混合祭炼,其结果炼出了一群小甲虫,就是如今遍布整个大陆的蟑螂,专与人类争食。莫戈隆老师说,禁止用混祭是为了维护生态,日月能量有限,土地承载有度,不能增加新的物种,特别是非自然繁殖进化的物种,如果再有谁一个不小心炼出了具有生殖繁育能力的新物种,像蟑螂一样成为人间祸害,那么人类距离灭种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依果是个明事理,讲道理的女生,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禁止混祭活兽的法则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因为不是什么巫师都能把混合祭炼活兽成功的。就当下而言,具有这等天赋法力的人不超过十个,连莫戈隆老师自己都没这能耐,他之所以对依果连哄带骗加恐吓,目的只在保护依果,万一她能混祭活兽的名声传了出去,不定有什么人会来连哄带骗加恐吓她去混祭出一大堆新的物种——动机有千千万万种,我们不是没有看过好莱坞电影描写克隆技术是如何在坏人威逼下毁灭地球的。依果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女生,经不起这样的威逼利诱,万一做出什么为害江湖的坏事出来,后果不堪设想。但莫戈隆自己心中也难免痒痒,很想叫依果帮他炼一只麒麟出来,传说中的这种神兽能飞天遁地,神通广大,作为麒麟的主人,想必也是很神气的。这个念头在莫戈隆脑子里也是一闪而过而已,为人师表,不能一边教育学生不许干这个不许做那个,然后自己什么都干。记得我读大学时有个系党总支副书记,主管我们学生的,严令禁止学生谈恋爱,理由是:“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年纪比我们大两岁的班长用哈姆雷特的语气私下对我们说:“不搂搂抱抱,他儿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这是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我们果然都思考了很久,没想出什么结果,因为从技术上说,不搂抱也是能生儿子的。
依果不像我们这么好事,坐在教室想象老师搂抱然后生儿子的事情,她果真就听从了莫戈隆老师的话,再不混合祭炼活兽了,虽然她很想找一匹三趾马来炼炼,看能否炼成比瓦夏的“悠悠”更神气的千里马。“悠悠”如今大有名气,瓦夏经常骑着它满城转悠,沿街给老人小孩发果干。此举引得许多人纷纷模仿,他们到野外抓了许多三趾马来,然后给马修脚,努力把人家三只脚趾并合到一起,缝上牛皮虎皮河马皮等等厚皮,这种修脚显然要升级为外科手术,其结果是出现了满城跛马,全改用膝盖走路,一步一跪,三步一叩首,很有礼貌的样子,显得凯岗是个文明有礼的城市。但这种马留着显然没什么用处,既不能乘骑代步,又不能快速繁殖生产食物,还要每天出城割许多青草回来养活它们。于是不多久它们有些就被下了锅 ,肌肉被一块块切下来晾到天台上 ,以备粮荒。因为马肉实在很不好吃,只有很穷的人才会考虑做成肉干,而凯岗又是个富足的城市,温饱不成问题,于是更多的跛马被放归山林。这些用膝盖走路的马回去后被同胞们当成了异族,被驱逐后它们无处可去,集体跳海自杀。许多年后,海里出现了一种动物,脑袋像马,也是鼻子在前嘴巴极大,但牙齿尖长恶毒,没有脚,身体像鱼,却是哺乳动物,潜伏在水里,专等有人下海就扑过去咬断人的腿。这种动物叫做鲨鱼,据见过它们的巫师说,它们是三趾马转世而来的,此话无从考证,不知真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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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帆
作家、编剧
曾创作小说:《棋盘园主义》、《不共戴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