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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的帖子我仔细拜读过了,言辞虽然过激,但也不至于让某些人如坐针毡,跳来跳去。
如果我的话刺伤了某些人,大可不必再发帖喷我,毕竟咱也就一个灌水的。
还有,我们一点儿小小的要求——知情权被54了。其实我只是想印证一下光辉有没有诚实地面对大家(不过,我算老几,才花了几个子儿,自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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