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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原创游戏小说《野人纪》 之 需要寄托的野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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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ny908
时间:
2009-6-2 09:45
标题:
【十三】原创游戏小说《野人纪》 之 需要寄托的野人们
本帖最后由 凯-岗 于 2010-1-18 16:50 编辑
长篇小说连载《野人纪》
十三、需要一点寄托的野人们
除了学习,做作业,瓦鲁达他们每天还要上一堂实习课,到竞技场找人比武。
凯岗城有个竞技场,给大家比武竞技之用,竞技场的管理员叫做普韦布洛,同时兼做看门人,谁想进去比试一把,必须先经得他的同意,然后由他带进场内,比试过后,由他宣判胜负,赢者获得凯岗大人提供的奖金,输的抬回家找巫师看病,或者直接埋掉。由此看来,普韦布洛还兼职做裁判。不过还好,他没有兼做运动员,否则每一场胜利都属于普韦布洛,他将赢得全部掌声与喝彩。至于竞赛规则,竞技场内竖着一块大石碑,上面就刻着竞赛规则,但除了“竞赛规则”四个字 ,碑上就再也读不到其他文字 ,这就是说,没有规则。两个比武的人上去开始之后,只有三种情况可以终止比赛,一是其中一人被打死,二是其中一人被打得举手投降,三是普韦布洛吹响哨子——一个黑木管削制的口哨。对于野人来说,举手投降还不如被打死,因此基本上只会出现第一和第三种情况,如果打不过又不想死,那么可以想办法让普韦布洛吹响手中的黑哨。这些办法有很多个,因为这是当事人与普韦布洛先生的职业机密,所以没有一个被证实有效或无效。
自从无花果开花之后,普韦布洛的竞技场比以往热闹了好几倍,比武竞技的人排起了长队。普韦布洛先生分析说,这都是野人王惹的祸。许多年轻人为了增加实战经验,提高自己在江湖上的名望,试探自己有没有可能成为野人王,纷纷跑到竞技场决斗。对于看台上的观众来说,场内为什么斗得头破血流不重要,斗得好看才是有意思的事。在缺乏娱乐的年代,竞技场是人们消磨时间的最好去处。如果竞技场是卖门票的,普韦布洛先生一定很高兴 ,特别是有明星出场的时候,这里全场爆满 ,就算一人只收一个贝币(野人时代的货币),一场下来就能装满普韦布洛先生的屋子,不必担心连睡觉的地方都堆满了贝币,有这么多钱,睡到大马路上都没关系。不过,既然这么有钱了,怎么反倒要睡到街上去?应该再买栋房子,专门用来装钱,门外搭张床睡觉,守着大门免得小偷光顾——怎么还是睡在街上?普韦布洛先生自己也觉得奇怪。做这种发财梦总是逻辑混乱,不着边际,还是采取点实际行动比较靠谱。普韦布洛先生于是决定向凯岗大人打报告,申请竞技场卖门票。遗憾的是,这段时间前来比武的人太多,普韦布洛先生忙不过来,这份报告至今还没写出来。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普韦布洛先生除了要给比武的人开门,登记,欣赏他们决斗,裁决他们的生死,最后还要把死掉的人拖出来,给尸身量好尺寸,然后出城砍来大树,砍出一个人形的坑,把死人装进去,用骨钉钉上板。这就是传说中的棺材。于是我们又得知普韦布洛先生还有一份兼职,就是仵作。
其实普韦布洛先生还有一份不为人知的秘密兼职 ,就是把在竞技场听到的言论 ,通过耳朵装进大脑,然后到凯岗大人那里再倒出来,倒出之后脑袋就清空了,否则没有空间再装进新的言论,所以普韦布洛先生就得了健忘症,每次觐见凯岗大人之后,被大人摸摸脑袋,储存的所有言论顷刻被提取,脑子一片空白。但在见凯岗大人之前,他记忆力超凡得要命,听力也好得要命 ,几千人的竞技场内,任何一个人说的话他都记得住。最近因为无花果开了花,人们关于野人王的议论特别多,导致普韦布洛先生的耳朵特别辛苦,大脑储存的东西特别多,害得他三天两头就往凯岗大人那里跑,没时间做其他事情,除了裁判工作,别的兼职都放弃了,竞技场的大门也不看了,二十四小时敞开营业。
普韦布洛先生装进脑袋的许多信息其实是重复的,比如许多“我爱你”、“我爱死你”之类,但出自不同人的嘴巴,价值就大不一样,比如说我爱你的是依果,说爱死你的是依果,当然这只是个比喻,事实上依果并没有对瓦鲁达说我爱你,相反的是,普韦布洛先生只听到她对瓦鲁达说“你真讨厌”。这话让普韦布洛先生很费解,因为依果在说她瓦鲁达真讨厌的时候,却是在跟他亲嘴。普韦布洛先生并非不了解亲嘴的意义,他只是不理解为什么依果的语言和行动所代表的价值观是如此截然相反。当然,所谓理解是一种思维活动,需要一定的大脑活动空间,因此不是普韦布洛先生的强项,他只负责记录和储存,大脑空间剩余不多,所以连凯岗大人读到他脑子里的疑问时,都很不满地说了一句:“你挺八卦。”这句话当然也被普韦布洛先生储存起来,但没一会儿就被洗掉了,所以普韦布洛先生对凯岗大人永远只有崇拜和敬畏。
事情要是放到今天,有女生笑嘻嘻地对某男生说“你真讨厌”,想必谁都明白其中深刻内涵。但在野人时代,谁要是说谁真讨厌,那人就一定很讨厌。这种口是心非或者言不由衷,不是古人的习惯,更不是野人的风俗,因此普韦布洛先生会产生疑惑。这里问题主要出在普韦布洛先生身上,是由于他记录的不全,依果当时确实是说瓦鲁达真讨厌,但她没有和他亲嘴,只是从普韦布洛先生这个角度看过去,两人好像正在亲嘴,嘴唇是沾在一起的,如果普韦布洛先生的眼睛是镜头,大脑是胶片或储存卡,那么拍出来的照片一定就是瓦鲁达与依果在亲嘴,这跟现代人类狗仔队常犯的那种很必要的错误是一样的。此外就是,依果确实是在说瓦鲁达很讨厌,可她确实也是笑嘻嘻地,这是因为依果一说话就是笑嘻嘻的样子,脸蛋凹现两个酒窝,眼睛眯起来很迷人,天生的,其实她心里还是真觉得瓦鲁达有点讨厌,因为他老是拒绝她帮忙。
如前所说,瓦鲁达与依果的暧昧关系从他抡大木棰砸蚊子开始,已经延续了一段时间,依果数次企图给瓦鲁达帮帮忙,以报答他打蚊之恩,却又不小心给瓦鲁达套上个摘不掉的绿帽子头皮,欠下更大的人情,而她想帮的忙又始终没帮上,让依果觉得这个人给她带来的只是麻烦,因此有些讨厌,可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让她欠着人情却不让报答,对依果无疑很让依果难受是一件很让人难受的事情,如果不是傻子,就是居心叵测。在依果看来,瓦鲁达并不像傻子,因此肯定是居心叵测。
其实这里有个关键问题,此前一直是依果在找瓦鲁达,对瓦鲁达说:“要我帮忙吗?”第一次,瓦鲁达正在做盔甲,忙得很,所以说不需要;第二次,瓦鲁达被那个犀牛皮头盔勒得头晕脑涨,生理上并不适应“帮忙”这种活动,所以再次拒绝;第三次,瓦鲁达正在帮另一个女同学沃玛的忙,依果推开瓦鲁达房门看都不看就问要帮忙吗,显然不是时候。第四次发生在不久前,瓦鲁达主动去找依果,依果还没等瓦鲁达开口说话,就问他要帮忙吗。瓦鲁达一愣,回答说:“不必了,谢谢!”然后就走了,后来想想,总觉得不对,因为当时他去找依果是想问她说:“要我帮忙吗?”这就是说,如果依果不抢着开口的话,瓦鲁达就不会习惯性地回答说不必了,然后回去狠砸自己的脑袋,搞不明白为什么不必。
这是两个概念,依果想帮瓦鲁达的忙,瓦鲁达也想帮依果的忙,虽然结果是一样的,过程大概也不会有多大差别,之所以这般周折,大概就是后话所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瓦鲁达直奔目标而去,本是有所请求,是个主动者,但当请求从被请求者嘴里提出时,主次倒了个个,因此瓦鲁达本能的做出了习惯反应。后来依果知道了,觉得好笑,才会在竞技场观看亚特与人比武时,对瓦鲁达说你真讨厌,然后等着瓦鲁达再次向她发出帮忙的邀请。可是瓦鲁达看到场内正在比武的亚特处于下风,着急发出呐喊予以助威,没想起帮忙这茬,错过了这大好机会。刚刚对瓦鲁达印象有所改观的依果,更加怀疑这人居心叵测。被一个优秀的男生打主意,对一个漂亮的女生来说是件有意思的事,很值得向人夸耀,或者向自己夸耀,不论她是否愿意满足对方的叵测居心。因此依果开始觉得瓦鲁达的绿头皮其实挺酷,抡大木棰砸蚊子也很威风,穿着虽然土了点,却够原生态,就是那虎皮裤子有点开裂,露出屁股不甚庄重,找机会帮他补一补,用鱼肠线不错,够粗犷……
看得出,这两人已经有点情投意合,要是在以往,很容易就迅速发展到天天互相帮忙,同时经常或偶尔找别人帮忙或帮别人的忙,这要因人而异;然后制造小孩,然后组成人类独有的社会结构:家。可是时代不同了,凯岗大人在年前替天行道制定了王法,两个人要长期互相帮忙必须先登记结婚,受到法律保护,虽然大家不太明白这种互相帮忙的事情为何需要保护。受法律保护的意思也就是受法律约束,人们从此不能经常或偶尔找别人帮忙或帮别人的忙,绝不因人而异。依果是个时尚的女生,时尚就意味着拥有与时俱进的先进思想,对社会变革充满热情,因此对婚姻王法很是尊重,这样就使得她的爱情受到了挑战。如前所说,爱情必须是三角结构才见得牢固,因此必须有第三者,就是亚特。之前我们已经知道,亚特对依果也是情有独钟,从一开学就向她明送牛排,暗送秋波,默默下决心非此女不娶。眼下毕业的日子将近,亚特很担心他与依果可能各奔东西,就委托沃玛向依果传递信息,信息是画在一张树皮上的,内容是一支箭射穿了两颗心脏。依果看了之后,以为亚特打猎收获了两颗牛心,就对沃玛说:“我最不爱吃牛心呐,太硬。”沃玛随即向亚特转达了依果的回话,亚特知道她会错意了,于是又再画了一张,内容是一男一女两个小野人骑在树上看月亮,互相依偎,极度浪漫。依果看了画后,问沃玛说:“谁家的小孩啊?好可爱哦!噢,我知道了,亚特在老家的孩子吧?咋没听说他娶媳妇了呢?”这话传回去之后,亚特急得不行,赶紧又再画了一张,内容是一张凯岗大人颁发的结婚证书临摹本,证书上夫妻画像的位置画上了亚特与依果。依果看了之后,小声问沃玛说:“亚特做假证的呀?咋不早说,帮我问问他,做一张巫师执照多少钱。”
我怀疑亚特的后世是个漫画家,不然他脑子里不会冒出如此现代的一箭穿双心画面。我也怀疑依果的后世是法官,不然不会有如此高超的装傻功夫。当然这都是没有根据的揣测,只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亚特的确想娶依果为妻,二是依果的确在装傻。
依果装傻不是成心的,她没有愚弄或者不尊重亚特的意思,只是她现在不能看懂那些图片,如果她看懂了,就必须给予亚特正式的答复,古人一诺千金,野人一诺万金,话一旦说出口了就不能收回,所以依果确实没看懂那些图片,在她看来,亚特抓了两只野兽掏心窝子招待同学很正常,在老家养了一对龙凤双胞胎也很正常,做假证那就更加正常不过了,毕业找不到工作的人太多了……
亚特给依果画的图片,宣告瓦鲁达——依果——亚特的三角关系正式确立,同时也就给依果出了一道选择题:
一、
与瓦鲁达建立婚姻关系,从此再不与其他她也喜欢的男生互相帮忙,成为人类婚姻标兵,有机会得到凯岗大人亲手颁发的奖状;
二、
与亚特建立婚姻关系,从此再不与其他她也喜欢的男生互相帮忙,成为人类婚姻标兵,有机会得到凯岗大人亲手颁发的奖状;
三、
与瓦鲁达或亚特等某男生建立婚姻关系,然后偷偷与其他她也喜欢的男生互相帮忙,后果是触犯王法,要坐牢;
这是一道单项选择题,如果说在有王法以前野人们做的是多项选择题,也就是全世界的男生女生都可以选择,而且不犯法,那么有了王法以后,男女互相帮忙就不再是自由的个人行为,必须合法,必须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帮忙行为被赋予了正义而伟大的社会责任,这使得很多人在给妻子和丈夫帮忙时,自豪感油然而生,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帮其忙……不管怎么说,要求对爱情忠诚是正确,在道德上无可挑剔,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严格来说,依果因为瓦鲁达帮她打了一只蚊子就跑去帮瓦鲁达的忙,瓦鲁达闲来无事找沃玛帮忙,都是打政策擦边球的行为,是因为凯岗大人制定王法的时候出了纰漏,忘了规定在结婚以前互相帮忙属于预先破坏他人家庭,影响社会和谐,所以才给这些年轻人钻了空子。据说凯岗大人已经开始着手研究这个问题,准备修订王法,对于婚前帮忙行为予以规范,凡有婚前帮忙行为者,一律记录在案,列为犯罪嫌疑人,如日后帮忙的对象成为丈夫或妻子,则宣布无罪;如日后帮忙之对象成为他人的丈夫或妻子,则以破坏他人家庭罪论处,并且是预谋犯罪,将视对他人夫妻感情之破坏程度予以惩罚,影响特别恶劣的,将处极刑。在这项修订出台之前,大家都忙着赶紧找所有喜欢的人帮忙,深恐留有遗憾,免得日后一激动犯了错误被打入大牢。
依果是个时尚的女生,时尚就意味着她有与时俱进的先进思想,熟知一切钻法律空挡的路数,因此她解决这道选择题的办法就是:不选择。
其实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可以算着第四选择:不与瓦鲁达或者亚特等某男生建立婚姻关系,可以与任何喜欢的男生互相帮忙,后果是可能失去瓦鲁达或者亚特,但不犯法,不需要坐牢。
换个角度看,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因为依果也挺喜欢亚特,甚至比喜欢瓦鲁达更多一些,可是面对着选择,她只能给自己留有余地,这样拐弯或者掉头都容易些。相比之下,亚特就比较守规矩,他喜欢依果却没有跑去帮依果的忙,或者请同样喜欢他的依果帮他的忙,而是画了一箭穿心的图画向依果求婚,不料依果却看不懂图画,反而被误会是办假证的,这使得亚特很沮丧,心情很坏,天天跑到竞技场找人比武,把好多人打得鼻青脸肿,赢了好多奖品,从粉丝们的欢呼声中获得一点安慰,顺便发表点言论让普韦布洛先生记录下来。
这一天,普韦布洛先生到凯岗大人那里清除脑子里的储存,凯岗大人摸了他的脑袋之后,有些忧心忡忡。据普韦布洛先生所记录,最近一个月来,竞技场上都被亚特、噶多那十个著名学生搅翻了天,刚开始的时候,被抽中与他们竞技的人都还能打上一阵子,现在只要一看见是与他们对阵,基本上没有人愿意拿起武器拼命,全都闭上眼睛任人宰割,特别是一遇到亚特、噶多和瓦鲁达三人,有的对手干脆就举起武器往自己脑门上砸,把自己砸晕过去,也算是血溅沙场,不辱声誉了。弱肉强食,成王败寇,这倒不算什么,糟糕的是他们那些粉丝,每遇偶像出场就蜂拥而致,摇旗呐喊,敲锣打鼓,有喊口号的,有尖叫的,有现场求爱的,有集体下场跳舞助兴的,有与其他偶像之粉丝挑衅斗殴的,其中亚特、依果、瓦鲁达、瓦夏四人之粉丝团犹为庞大,人数众多,互相敌视,已多次挑起事端,如此下去,势必破坏凯岗城之安定团结,影响社会和谐。
凯岗是个自由民主的城市,粉丝崇拜偶像属于宗教自由的范畴。根据凯岗大人制定的王法,凡百人以上,以聚会形式崇拜与歌颂某人或某人事迹,并有具体之模仿学习内容,形成精神与感情凝聚之团体,即为宗教。瓦鲁达诸人之粉丝与其行径,完全符合宗教之定义。凯岗大人是圣人,遥知未来人类社会将有许多被崇拜的宗教偶像,比如释迦牟尼,比如太上老君,比如基督耶稣,他曾经揣测过所谓的宗教崇拜,应该是神圣的,虔诚的,五体投地却安静安详,也许是一种精神的境界,也许是一种生命的倾注,也或许是一种活着的形式,却从来不曾想过会是这样一种情况。圣人凯岗遥知宗教之伟大,对人类意义之非凡,因此在制定法典时,对宗教之萌芽与发展给予了法律上的便利,连王都不能干涉宗教自由。法律既定,便是凯岗自己也无权更改。
凯岗其实是这样想的,人活着总得有点精神,有点追求,有点寄托,不能什么都不信,最后连自己都不信,所以应该找些东西来崇拜。但野人时代没有宗教,甚至没有思想,有的只是一些口号,比如艾卡城邦的“千万不要忘记人兽斗争!”拉格城主的“时间就是贝币,生意就是生命!”雅娜城邦关于野人大陆一体化的倡议,要么是纯政治性的宣传,要么是利益至上的实用主张,要么是天真糊涂的大一统观念。人类的确需要精神与思想的追求,但不是这种空洞的口号,至于是不是在凯岗竞技场上这样追求,凯岗大人没有把握,也许宗教的萌芽就是这样开始的吧,他这样安慰普韦布洛先生。
这种疑似宗教的崇拜带来了另外一个效果,就是前来凯岗学艺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他们从野人大陆各个山谷、平原的各个村寨赶来,有的是冲着瓦鲁达、亚特等偶像来的,有的是希望自己也能像依果、瓦夏那样成为别人的偶像,有的怀疑自己将来是野人王,有的是很想将来当野人王,目的林林总总,就如今天人们蜂拥而致报考公务员一般,只是在填写志愿时,都如出一辙地写道:“为野人最终战胜野兽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我怀疑他们大部分人的后世都是当官的。
这些新来者当中有许多人是瓦鲁达的粉丝,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瓦鲁达,以后也未必能见到——瓦鲁达已经结束学业,即将离开凯岗城了。
学业结束,必须进行毕业考试,考试的内容很简单,到野外捕杀一只真正的野兽回来。
如前所说,凯岗城是建造在一座石头山上的石头城,山前是平原,山后却有几座更大的山,瓦鲁达曾经在其中一座山上建造了一个广场,后来又改造为农田,这座山距离凯岗最近,野兽也最多,因此同学们都到那里完成他们的毕业考试。
最先完成考试的是亚特,此人似乎对剑齿虎情有独钟,进山后目标直指剑齿虎,别的野兽一概视若无睹。不过剑齿虎可不是好对付的,成年虎的体重是成年野人的两倍,力量是四倍,如果想和剑齿虎掰手腕,最理智的选择是使用大腿。真要这么干,剑齿虎也不会认为你在作弊,大概只会觉得你姿势不雅,不讲究仪态。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剑齿虎的智商不是太高,这也是野人的优势。恰好亚特同学的智商也不低,据防具坊的耶维老师评价,在亚特的智商在这批同学中位居上游,比那个瓦鲁达聪明多了。耶维老师不喜欢瓦鲁达,是因为瓦鲁达制作的犀牛皮头盔抢了他的风头,耶维老师一向教导学生说,防具要做得要与人的身体合而为一,才是最高境界;偏偏他自己从来做不出能长成自己头皮的头盔,为此耿耿于怀。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耶维老师偷偷地做了无数个犀牛皮头盔,但没有一个能长成他自己的头皮,全都报废了,在库房里堆积如山,足以装备一支军队。虽然没能改造自己的头皮,但耶维老师从瓦鲁达的犀牛头皮还是很得到启发的,理论上说,既然犀牛皮能长成头皮,熊掌也就可能长到人的手上,羚羊腿也可以代替人腿,要是一个人长有犀牛那样的硬头皮,肉赤兽横扫千军的兽掌,羚羊的飞毛腿,黄昏鸟的翅膀,剑齿虎的牙齿,猛犸象的吨位……于是耶维老师不断制作大量肉赤兽的兽掌,大部分都变成真皮手套;大量羊腿,大部分都腌成了火腿;大批剑齿虎牙,后来都改造成头盔上的角;就是黄昏鸟难捉,改用原鸡翅膀的羽毛移植到自己后背,这当然也是不成功的。耶维老师却因此发明了镶牙术、手套、火腿以及鸡毛掸子。而他库房里积存的盔甲和食品足以装备好几支军队,鸡毛掸子可以装备全世界儿童的父亲。
耶维老师把剑齿虎的长牙改造成头盔上的角,确实也很有创意,但实用性并不高,这种长牙非常硬,因此很重,两只牙足有四十多斤,装备这种头盔的战士必须脖子很粗,就算本来是个细脖子,戴上个把月后也能长到大腿一般粗,所以整支军队都像得了甲亢;而且不能照着耶维老师的使用说明,用头盔上的虎牙去扎人,那样只会把自己扎到地上,虎牙入泥,再也爬起不来,还伸长了脖子等敌人来砍。他们的使用方法是在实战中自己发现的:使劲甩动粗脖子,头顶上两只虎牙虎虎生风,贼挡杀贼佛挡杀佛,无坚不摧。但长期这样作战之后会得后遗症,一兴奋起来就会使劲摇头,不分场合不分时间,所以江湖上称呼他们为摇头军。要打败他们也很容易,趁他们没带虎牙头盔而且兴奋起来乱摇头的时候进攻就行了。这说明耶维的设计有问题,但也不能怪他,因为这些虎牙头盔不是他的设计本意,只是废物利用而已。同样是利用剑齿虎牙,他的学生亚特就用得很好,他把捕获的剑齿虎牙连根砍下(这当然要先把老虎的下巴整个卸了,视觉上比较残忍),用药水浸泡,晒干之后,把牙根雕刻成圆柱体,用手握着正好不粗不细,不长不短,这是柄。然后把圆锥形的虎牙削磨成平板状,外弯那一面磨得很薄,内弯的那一面较厚,再把薄的那一弯打磨开刃,就做成了一柄剑齿虎牙刀。刀身不长,有点像匕首,呈弯月形,牙根为刀柄,浑然一体,削铁如泥——本书不是武侠小说,使用该词不属于夸张,也就是说不是吹的,野人时代的铁都是生铁,而且不纯,硬度只比湿泥略强,而剑齿虎牙比石头还硬,韧度也强得多,当真一刀砍下去,确实能切开。
为了找到适合最虎牙刀的剑齿虎,亚特做了精心准备,花了三天时间侦察,找到那只穴居在一个山腰深洞里的剑齿虎。这只剑齿虎的年纪已不算年轻,丧偶不久,子女们都长大各自成家,正琢磨着要不要再找个媳妇,以证明自己威风不减当年,亚特就找上门来了。亚特找到虎穴后,没有直接找老虎决斗,他把洞口泥地上的虎爪印量了尺寸,算出老虎的体重,得知这是一只老年雄性剑齿虎,正中下怀。剑齿虎越老,两只长牙的韧性与硬度就越好,但也不能太老,老掉牙了就得满山找牙,用不着打虎了。从虎爪足迹计算其四肢距离,又得知该虎身高体长,按比例它的长牙比人腿还长,确是做牙刀的上等材料。根据老虎的粪便分析,这只高大威猛的剑齿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且近几日的食物都是些羚羊、三锥齿兽等温顺小动物,显然捕捉不了猛兽,已是外强中干。不过这只剑齿虎对亚特的判断保留了不同意见,剑齿虎认为,自己虽有一定年纪,但一顿尚能吃一只羚羊,健步如飞不弱于后生,跑个半程马拉松不成问题,谈谈恋爱闹闹第二春更是很有必要,至于把牙贡献给亚特做武器,本来也不是不可以商量,如果亚特跟它好好说说,等它死后为它送终好生安葬,那时候长牙已经失去用武之地,敲下来送给亚特玩玩也无妨,可亚特似乎觉得这对长牙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根本没有找剑齿虎商量的意思,在虎穴洞口外侦察了半天,也不进去跟主人讨论讨论,这让剑齿虎很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尊重,决定不让亚特那么轻易得逞,或者,它觉得亚特身高腿长,大腿骨似乎很有劲道,卸下来做两个鼓槌似乎不错,送给后山刚断奶的孙子做生日礼物应该是不错的主意,考虑到光送鼓槌不送鼓也不好,就用这个野人的皮蒙一个皮鼓吧。
由此我们得知,亚特打着剑齿虎主意的时候,剑齿虎也在打他的主意,这当然要怪亚特,事情是他挑起的,矛不刺盾,就不成其为矛盾。剑齿虎本来不是盾,因为亚特想要它的长牙做虎牙刀,两者就有了矛盾。矛盾既然产生,就必须解决,解决的结果只有两种,一是亚特的大腿骨成为剑齿虎孙子的鼓槌,敲打在亚特的皮蒙的鼓上;一是剑齿虎的长牙成为亚特的绝门兵器虎牙刀,不断地砍进或刺进其他剑齿虎、恐龙、原肉赤兽的脖子或肚子。出于人类同胞的情感,我当然希望结局是后面一种;作为一个故事的讲述者,我也当然可以让事情向前一种结局发展,那样亚特就很有可能被他所垂涎的那只剑齿虎长牙捅破了肚子,脑袋在剑齿虎的嘴里被嚼成骨酱,和津咽下,十全大补……
真实的情况是,亚特为擒虎特制了一块软木厚板,这种软木比松木还软,富有弹性,准备在剑齿虎向他扑来,到鼻子前一尺的距离时,把藏在身后的软木板递出,剑齿虎的两只长牙将迅猛插进软木板,直没至根,由于剑齿虎的长牙是弯的,两边分开,插进软木板后,再要抽回就很难了,软木板直顶它的鼻子嘴巴,这种软木很难砸裂,成了甩不掉的障碍,就像戴了一副口罩,看上去是一块木板镶了两只长牙的现代装置艺术,剑齿虎的攻击能力瞬间下降百分之九十,剩下的事情就是不让剑齿虎跑掉,这对于一只视线被遮挡百分之九十的剑齿虎来说,不是什么需要动脑筋费体力的事。不过剑齿虎也有计划,它见亚特在洞口鬼鬼祟祟,就知道这个人定会再来,于是提前做了防御部署,按它的想法,这个野人个会带着帮手一起来捕猎,少则三五人,多则十数人,手执刀枪剑戟、绳矛盾网,大呼小叫,表情紧张,以他们惯常的夸张作战方式,对付它这样一只垂垂老矣的剑齿虎,这是很不道德的,剑齿虎作战从来是以一敌多,而不是以众欺寡,因此它的防御策略将是逐个击破,一个一个地对付野人们,也就是说,管你来十人还是一百人,他只攻击一人,咬死一个再找下一个——因此它把洞口用石头堵塞成只能容一人出入。这事做得有点费劲,对一只剑齿虎来说,把石头垒砌起来不是件易事,不过它也算完成了,然后伏在洞边,等着敌人来犯。
应该说,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背离剑齿虎的预计太多,差别只在亚特依旧是独自前来,而不是带着一群人,这使得剑齿虎很兴奋,敢于单挑的野人是不多见的,对于崇尚个人英雄主义的剑齿虎族来说,这样的对手值得尊敬,于是它很兴奋地走出洞口,打算先向对手致敬,然后来一次绅士式的决斗。但它的举动实在太出乎常人的意料,把亚特吓得一屁股蹲到地上,连手中的武器都来不及举起,就两腿一蹬,准备壮烈牺牲。与剑齿虎相距三米,属于死亡地带,这是任何一个野人都懂的常识。不过亚特这么两腿一蹬,却很不幸地踩中垒在洞口的那堆乱石,那是剑齿虎设置的狭窄通道,目的是只让猎人们一个一个进入,而不能一哄而上,也不知是它垒的石块太松,还是亚特那一蹬太有力,那堆乱石就这么轰然倒塌,其中两块大石接连砸在剑齿虎脑门上,这只绅士老虎直接毙命。
虽然这胜利来得太过容易,亚特还是严格遵循预定计划,按部就班地行动,先把已经断气的剑齿虎扶起,让它靠着石壁,用木棍撑开它的血盆大嘴,让它两只长牙威武地举起,然后自己举着软木厚板,后退十几步,告诉撞向剑齿虎,果然那两只长牙将插进软木板,直没至根,木板顶着它的鼻子嘴巴,几乎把鼻子顶进鼻腔里。完成了这项程序,亚特才取出绳子,把剑齿虎四肢捆绑扎实,背下山去。
亚特在制造武器方面不是天才,虎牙刀的设计其实出自依果,制作工艺则是塔鲁老师亲自指导的。用虎牙做刀的想法,依果已经琢磨了很久,她觉得剑齿虎牙那弯弧的形状很有趣,如果把剑齿虎的两只长牙打磨开刃,刃口朝前,剑齿虎冲锋杀敌一定所向披靡,于是就去找了亚特,想让亚特把那只剑齿虎灵兽“刚牙”送给她。亚特正在苦苦思索找什么法子与依果亲近,毫不犹豫就把“刚牙”送给了她,反正这只灵兽看起来不怎么灵,经常偷吃他的肉干;然后才问她要来做什么。依果如实相告,当着亚特的面开始打磨小剑齿虎的两只长牙,磨出了两把刀口朝前的锋利牙刀,然后带到郊外试验新式武器,让“刚牙”去追逐羚羊。“刚牙”本是亚特驯养的灵兽,却似乎更听依果的话,一声令下就撒腿狂奔,从羚羊群里横穿而过,回头一看,草地上落下七八只羚羊的尸体,每一具尸体都被开膛破肚,一只还被直接砍了脖子,羊头落在草地上,死不瞑目,让“刚牙”很是纳闷。这一天,瓦鲁达、瓦夏、噶多等同学们被亚特邀请去饱餐了一顿羚羊肉,而亚特也从羚羊身上找到了灵感,决心制作一对虎牙刀,替换自己很不趁手的木棰。至于用牙根做刀柄,则是塔鲁老师的建议,他对亚特这个得意弟子很是满意,把他的全部知识都倾囊相授,但塔鲁老师对依果却没有什么好感,这个丫头想象力过于丰富,经常突发奇想然后制造混乱,特别是无花果开花的事件。塔鲁老师对野人王的传闻最为不屑,甚至是反感,他认为野人的生活应该是自由独立的,不需要王,不需要王法,惟我独尊的王只会招致人们的残酷竞逐,只有人人平等的社会,才不会产生人类的自相残杀。当然这只是塔鲁老师的一家之见,大多数野人还是期盼有一个王,就像凯岗大人所知道的那样,人总是需要有点寄托的。
依果的确很擅长制造混乱,但却都不是出于她的本意,比如为“刚牙”制造锋利的牙刀,不过是好玩而已,却无意中制造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里说的不是亚特那一对虎牙刀,而是那只被武装到牙齿的小剑齿虎“刚牙”。它在大规模消灭羚羊之后,突然发现了自己倍增的价值,在草地的那一头思索片刻,就果决地蹿进森林,再不回头。若干年后,森林里出现了一只虎王,长有两只锋利的弯月刀牙,强壮敏捷,威武霸道,率领剑齿虎们四处袭击人类,与恐龙、原肉赤兽们争夺地盘,成就了一番霸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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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帆
作家、编剧
曾创作小说:
《
棋盘园主义
》
、《不共戴天》等。
作者:
开心果子
时间:
2009-6-2 19:25
不错饿,支持下。我的角色已经进行的比小说里快了,哈哈
作者:
酒葫芦
时间:
2009-6-10 01:17
古人一诺千金,野人一诺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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