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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原创游戏小说《野人纪》 之 野人瓦鲁达的降生 [打印本页]

作者: sunny908    时间: 2009-5-31 18:39     标题: 【一】原创游戏小说《野人纪》 之 野人瓦鲁达的降生

本帖最后由 凯-岗 于 2010-1-18 16:52 编辑

     长篇小说连载《野人纪》  


一、野人瓦鲁达的降生



    那是一个荒蛮的时代,或者说,是地球表皮很荒蛮的时代,到处都是绿色的树,绿色的草,以及许多绿色的动物,不像今天那样五彩缤纷。那时候的人披着兽衣,光脚走绿草地上,被映得绿油油的;偶尔也踏进黄色的泥地,或者沙子里,这时候周边的环境会显得有点现代,石头被风蚀成柱子,成排地竖着,沙石地面很平,像推土机平整过,其实是风吹的。狂风裹着黄尘夹杂绿豆大的沙子横冲直撞,逮着个人就把他狂扁一顿。那些沙子未经岁月和文明的磨砺,所以都带着尖角,轻易能把人皮扎穿划破。那时候的人生存不易,住柴屋,枕茅草,钻木取火,茹毛饮血,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斗得不过瘾就与人自己斗,结果发现其乐无穷——权且当做一种游戏,说明人类生来就富有娱乐精神。

    讲远古的故事,通常都从一个小孩的出生讲起,这个孩子的出生必定伴有灵异之事,红云罩屋,石头下蛋,乌鸦变凤凰之类,眼下这个叫做瓦鲁达的孩子出生就有灵异之事,否则他不能成为一个故事的主人公,这桩异事就是:他的一条腿是后弯的。换句话说,这孩子是个传说中的畸胎。

    除了一条腿向了不该弯的方向弯去,瓦鲁达身体其他零件都很好,精神也不错,眼睛虽然还没睁开却已显得轮廓很大,会是个大眼睛的漂亮孩子,肉也长得结实,各方面遗传得都不错,只可惜那条腿。

   换做是今天,我们兴许会让这个孩子得到更多的照顾,让他享受到不是靠他自己劳动得来的幸福,让他深刻感受与别人有所不同的特殊生存状态,极端延长他并不依靠自己的能力所延续的生命,即便任何生命在任何宗教眼里都是痛苦且无意义的过程,这种做法非常人道,非常能满足很多人心里的某种道德欲望。但在十万年前,在我们的主人公瓦鲁达降生的那个社会,畸形儿就意味着他将成为一家人的负担,成为全族的负累,就像摆满家具的卧室,忽然多出一张残破沙发横在床前,每天上床须绕之,下床将撞之,出门将摔跤之,半夜小解将跌破脑袋之。舍之不忍,毕竟看它习惯了,少了它心里空落落的,将失眠多夜;修之却无能,毕竟其残破程度将导致越修越残,不如不修,费钱费力。这就使得住在卧室里的人极度痛苦,只好把更多感情倾注在这张破沙发上,等待它在爱的海洋里淹死——对沙发来说是散架。可是,我们的主人公瓦鲁达所在的年代不会发生这种累赘且虚伪的事情,凳子(那时候没有沙发,连椅子都没有)坏了就扔掉,不能让家人被它绊一大跤,摔掉门牙,弄不好把腿也摔成他那样后弯——成年人有自己的生命选择权,家人可无法把他扔掉,他会跟你丫拼命的。

    所以,族长对瓦鲁达他爸说:“按规矩办,扔了吧。”这话说得跟扔掉一只瘟鸡差不多,很不人道。但并不具有现代道德意识的瓦鲁达他爸不这么认为,他与所有野人一样的想法,与其让瓦鲁达留在世上受苦,不如不把他生下来,不过再把他装回母亲肚子里已经不可能,只能把他转移到野兽们的肚子里——貌似差不多性质。

    其实是物质回归本源的原始道理,一块没有用处的,不能自行健康成长的肉,最根本的归宿就是填饱别的生命的肚子。数万年后人类有个智者说,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史前十万年,众所周知,那是石器时代,人类刚搬出山洞迁到平原河谷不过几万年。这数字看起来吓人,但对比起已经活了四十六亿岁的地球,几万年不过是四十六万分之几,大约是你手中持有股票占该上市公司流通市值中的比例——我指的当然是散户。茫茫亿万年,几万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人就从猴子变了过来;再弹指半挥间,人就从山洞钻了出来,发明了伦理道德;再弹指零点一挥间(数千年而已),人就发明了炒股票、做房奴、写博客找骂、买车开去堵高架桥……等等气死自己的游戏。所幸瓦鲁达所在的不是一个擅长自己气死自己的年代,那年头基本顾不上生人的气,只顾着与不下雨的天生气,与不长果实的地生气,与吃人的野兽生气。按说那也不叫做生气,因为生气总是因为自以为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结果还是很必要地失误了,比如赶着熊市炒股被套,比如在最贵的时候买房然后看着房价暴跌,生的还是自己的气。对于人力所不能及的天地自然,我们接受起来就比较顺坦,房子塌了再盖,地里不长谷子就到水里种草——意外发现鱼竟然是可以吃的,就诞生了伴水为生的渔民。基本上是自行解决,没有什么对象可以生气——救济款又被谁谁贪污了之类。虽然我们习惯把未开化的人类称做野人,我们这个故事讲述的又是野人的故事,但从生气的频率和程度总结,我以为野人比我们现代人文明,因为生气越多,生的气越大,就代表这个人或人类越野蛮。为了把这个故事顺利地讲下去,我们姑且不做道德或哲学意义的区分,只按照约定成俗,还是把瓦鲁达他们称做野人。

    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瓦鲁达所在史前十万年的野人社会是个不怎么生气的社会,所以当瓦鲁达的父亲把瓦鲁达抱出家门,抱到山上,准备把他从高高的崖上扔下去时,瓦鲁达没有生气,瓦鲁达的父亲也没有生气——他完全有理由生族长的气,生全族人的气,乃至生全世界人民的气。按照现代的说法,叫做仇恨社会的犯罪心理潜因——词儿我随便编的,意思大家都懂。在这种生气的前提下,瓦鲁达他爸有以下几种做法可以选择,一是发奋图强,把瓦鲁达抚养成材,将来竞选成为地区领导人,贪污大笔银子到海外用外国洗衣机洗干净再慢慢花;二是找黑店买一把AK47附送一千发子弹,叫一辆出租开哪儿算哪儿逮谁灭谁;三是回家把老婆打一顿把丈母娘骂两顿把子女们教训十八顿,当然也有相当的可能招致相反结果,那就只会气上加气,弄不好又回头选择去报复社会了。万幸的是,瓦鲁达他爸所在的野蛮社会没有给他提供前两种选择的环境,而第三种也不是野人们所习惯或擅长的,甚至他们都不懂得这是一种排解心理郁结的手法,需要我们派个心理医师去启发他们,但这事已经过去十万年了,貌似来不及。

     回到故事,瓦鲁达的父亲在没有生任何气的情况下,把刚刚出生的儿子举过头顶,朝山下扔了出去。这种事情他干过不止一回了。瓦鲁达曾经有个姐姐,生下来眼睛就睁不开,满月过后依然没有张开眼睛瞅瞅这个美丽世界的意思,于是族长对瓦鲁达他爸说:“按规矩办,扔了吧。”其实这话说得跟扔掉一只瘟鸡还是有差别的。一般情况下,瘟鸡是不会扔的,留给年长者享用,他们吃死了也就死了,既不能生产又不能生育,徒增负担;特殊情况是,大家一起分着吃了,那是在荒年,猎人们外出两个月都打不回一头野兽,而圈养的少得可怜的几种动物都被吃光的前提下。事实上那时候还没有进化出家鸡,有的都是原鸡,生活得很分散,不容易成为瘟鸡。那年头只偶尔有食草类小动物被猎人逮到又来不及吃掉,才会被圈养在木屋后面的一个更小的木屋里面,塞几把野草野果剩肉腐食进去,不让它们饿死,等到人们想起来或需要它们时,才抓出来宰杀,其中一些生命顽强之辈,居然活了一年又一年而没有被吃掉,然后人们才发现这是一种储备食物应付灾荒的好办法,于是把那些生命顽强之辈陆续抓来养着,并让它们繁衍子孙后代,于是就出现了猪、羊、鸡、鸭等家禽家畜。我怀疑现在鸡呀猪呀肯定无比仇恨它们那些没有骨气的祖先,干吗不在几万年前就赴汤蹈火慷慨就义,非要苟且偷生让人类发现了这个投机取巧的路子,为一己之私贻害子孙万代。不过我也相信那些牛呀羊呀的祖先们一定没有这等先见之明,否则它们一定不会不为子孙着想,当时就一头撞死或者吃点有毒食品再去毒害人类,好让人类从此弓杯蛇影,闻鸡色变闻猪色变,再不敢圈养它们。

    话题又扯远了,说回故事。瓦鲁达他爸把儿子扔下山后,并没有立即走开,而是蹲了下来,等待着一只飞禽或走兽把他儿子吃了。这是野人的风俗,被抛弃的婴儿若是能被野兽吃掉,是一件幸事,婴儿的灵魂将会附着在这只野兽身上,保佑家人和族人,是生命的一种寄生,要比饿死冻死然后腐烂朽臭幸福多了。姑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有道理,反正当时野人们都是这么以为的,被孩子灵魂附体的灵异事件在各部落族群里也屡见不鲜。之前曾说过,在瓦鲁达之前,有个眇目女婴就被瓦鲁达他爸抛下了山崖,那天是一只尖牙野猪(可能是家猪的祖先)蹿出了森林,叼走了女婴。不久以后,瓦鲁族人聚居的德沃山谷遭到一场野兽的侵袭,在奋战中,瓦鲁达他爸险些毙命在一只剑齿虎口中,忽然就有一只尖牙野猪莫明横冲过来,把剑齿虎撞翻在地,瓦鲁达他爸才乘隙捡回石矛,捅伤了剑齿虎,捡回一条性命。据他声称,那只救命尖牙野猪就是叼走了他女儿的那只。因为无法找人家回来问个究竟,大家只能也必须而且坚定地相信了瓦鲁达他爸的说法。而瓦鲁达他爸本人更是从此再不捕猎尖牙野猪,生怕误伤了活在它们当中的亲生女儿。


    从这里我们可以大胆揣测,这兴许就是某种家畜的来由。比如瓦鲁达他爸爱屋及乌,抓回许多只貌似他女儿附体的尖牙野猪,关在屋后小屋子里,喂以剩饭剩菜,外加野草野果补充维生素,生生把肉食性的尖牙野猪养成了吃素的家猪,繁衍了无数后代,历经数万年人类的改良,特别是现代人擅长的杂交乱配,成为我们今日餐桌上的瘦肉型食用猪。这个推理或许不够严谨,却也经得起推敲,毕竟那时候与瓦鲁达他爸有类似经历且有相似感情的父亲不在少数,而这个历程耗时十万多年,如此漫漫长路,出现几个或几百万个这样的父亲带头养猪,其可能性不可谓不大矣。当然这只是推测,事实上瓦鲁达他爸并没有养猪——没有那时间。他是族里的猎人首领,整日要为全族的口粮奔忙。那时候人们还没有学会耕种,除了摘果子,吃野菜,主要食物就是动物身上那层毛皮以下,骨头以上的空间填充物,俗称做肉的东西。因此部落里的猎人就是大家的食物来源,其地位之重要,远远超过现代社会之农民。做为猎人的首领,瓦鲁达他爸在族里的地位仅次于族长,在阶级划分不太森严的野人社会,这个“第二把手”的地位也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好处,相反的是更多的责任,打架要冲在最前头,逃命要守在最后头。因此就算族长不说话,瓦鲁达也会自己说:“按规矩办,扔了吧。”在以身作则的方面,野人比现代人做得好。

    瓦鲁达他爸于是就以身作则,把出生才几个小时残疾儿子抱到山崖上,举过头顶扔了下去,然后就看到一只翼龙飞了过来。

    翼龙是天空的霸主,统治地面树梢以上到平流层以下的空间大约几十万年,直到一种翅膀巨大的黄昏鸟出现,才有了天敌。瓦鲁族聚居的德沃山谷是飞禽经常出没的地方,这里山林茂盛,果实丰硕,河谷水草丰富,鱼类极多,又有各种飞鸟,晚上还有成群的翼卡蝠漫天盘旋,统统都是翼龙的美味佳肴。自从地球回暖,翼龙脱离火山岛回归大自然后,马上发现了地面上最丰盛的食物就是人类。与之个头相当又擅长反抗的人类,是生性好斗的翼龙最喜欢的对手,人类顽强的反抗恰恰是翼龙培养幼龙捕食技能的最佳实习课程,往往在成群的翼龙洗劫村寨的时候,幼龙们都会被母龙带领在天上盘旋观战,看到有落单的人,母龙就会带着幼龙上去捕食,与个头、力气都比幼龙大的成人搏斗,母龙只在危险的时候才出手,有时甚至不惜让幼龙受点伤。翼龙们似乎很明白疼痛就是最好的教材,用这种残酷的实战方法,让它们的子孙顽强不息地生存下去。历经无数疼痛后,翼龙们掌握了人类的弱点,它们会用尖嘴啄出人的眼珠子,用利齿咬断胳膊,用有力的肉翼把人拍晕,趁着人还没断气,慢慢美餐一顿。估计它们就餐时喜欢听着人的惨叫声,权作佐餐音乐。在那个荒蛮时代,看见翼龙出现,连恶狼也要躲石头下面去,何况手中没有AK47的野人。因此瓦鲁达他爸急忙把自己藏到一块石头后面,弯腰取石块(那时的远程攻击性武器,现代的小孩用于报复同学,或同学他爸的窗户玻璃),一手紧握石矛(硬木棍上扎着凿成尖刺的石片),准备迎接一场激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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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帆
作家、编剧
曾创作小说:
棋盘园主义、《不共戴天》等。
作者: 卓越小猪    时间: 2009-5-31 19:03

呵呵 不错,不错,就是太短了点 ,期待下回
作者: HelloKitty    时间: 2009-5-31 21:11

......原來...我們的英雄的出生那麼...特殊啊...果然沒有成功是生下來就有的....
作者: HelloKitty    时间: 2009-5-31 21:15

看完了...覺得我們比祖先退化了啦...
作者: amy    时间: 2009-5-31 21:33

“按规矩办,扔了吧。”...................幸好没残疾,幸好不是出生在那年代。。。
作者: G04随便    时间: 2009-5-31 22:38

居然还有小说
作者: 3号    时间: 2009-6-1 09:43

不错 不错
期待下回分解
作者: HelloKitty    时间: 2009-6-1 10:34

“按规矩办,扔了吧。”...................幸好没残疾,幸好不是出生在那年代。。。
amy 发表于 2009-5-31 21:33
是啊...這故事...許多幽默都很冷....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09-6-4 06:17

太沙发了、爽歪歪。袄特曼耶、
作者: 哇吓    时间: 2009-6-12 15:36

下回下回!
作者: 我是零点五    时间: 2009-6-18 16:23

玄幻的麽?
作者: 我斗是野人    时间: 2009-6-18 17:49

哟系这个文才```不是野人能写出的
作者: 忍者    时间: 2009-7-13 14:58

还是很有意思的期待下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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